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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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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6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; 7、按“2号令”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。 第十七条 1、事故的调查应按“2号令”的各项规定进行。 2、事故调查
6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;
7、按“2号令”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。
第十七条
1、事故的调查应按“2号令”的各项规定进行。
2、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、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、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。
3、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,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,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,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。
第十八条调查处理事故时,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、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、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、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,认真、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,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,严肃处理相关人员,认真吸取事故教训,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。
第十九条事故处理
1、事故的处理按“2号令”第四章的规定进行,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。
2、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,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,并指定专人负责,限期落实。设备管理科、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。
3、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,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,公司按法规、规章提出建议。
4、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,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,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,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。
第五章事故的结案
第二十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。
第六章附则
文章来源:《设备管理与维修》 网址: http://www.sbglywx.cn/zonghexinwen/2020/0718/396.html